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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守初心 警钟长鸣知敬畏——省委党校副教授、硕导刘宁同志为市委党校全体学员授课

发布时间:2023-12-18 09:58:42

12月16日上午,省委党校副教授、硕导刘宁同志为荆州市委党校2023年秋季第二期主体班学员作《以案为鉴守初心 警钟长鸣知敬畏》专题授课。主体班全体学员共220人认真聆听授课。

刘宁同志以党的廉洁建设历史脉络开篇,深刻讲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廉洁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深刻认识廉洁纪律的重要性、违反廉洁纪律的七种表现、坚守廉洁底线的实践要求等三个方面,详细讲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充分运用正反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做到严格律己,廉洁用权,树立廉洁家风,管好身边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正确的利益观、筑牢正确的纪律观、培育正确的价值观,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永葆初心和使命。(选调班 供稿)